慧通綜合報道:
記者12月11日獲悉,為了進一步做好育肥豬保險的保費補貼工作,省財政廳、省畜牧局、河南保監(jiān)局日前聯合下發(fā)通知,結合我省實際,對現行的財政補貼保費政策進行了調整和補充。
根據通知要求,省級財政的保費補貼力度進一步加大,將增加至15%;市、縣兩級財政的保費補貼比例有所降低,分別調整至5%和10%;中央財政將承擔50%的保費補貼,其余20%由養(yǎng)殖場承擔。
具體到賠款理算,通知要求保險公司不得在相關條款中設置保險觀察期、免賠率(額)或比例賠付等條款,保險期內由于重大病害、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死亡的符合保險條件的育肥豬,每頭的賠付金額按照公斤數×5進行計算,超過100公斤的按100公斤進行理賠。在賠款公示方面,如被保險人反饋不同意見,通知要求承辦機構應立即進行核實,如核查情況屬實,應對理算結果進行相應調整。同時,保險承辦機構要嚴格按照保險條款進行賠付,不得隨意更改理賠標準,應通過“一卡通”及時將賠款直接發(fā)放給被保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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