慧通綜合報道:
從國際比較來看,中國的居民部門杠桿率偏低,政府部門杠桿率適中,而非金融企業(yè)的杠桿率則過高,構成了中國債務結構的突出特點。
2014年末,中國經濟整體(含金融機構)的債務總額為150.03萬億元,其占GDP的比重,從2008年的170%上升至235.7%,全社會總杠桿率6年間上升65.7個百分點。
《中國國家資產負債表2015》顯示,中國全社會總杠桿率呈現明顯上升的趨勢。報告在估算居民、非金融企業(yè)、政府與金融機構這四大分部門杠桿率的基礎上,加總得到了全社會總的杠桿率。
其中,居民杠桿率在過去幾年增長較快。截至到2014年末,居民部門未償貸款余額23.2萬億元,占GDP的比重為36.4%。從2008年到2014年間約上升了18個百分點。家庭債務的增長部分伴隨著住宅按揭貸款的高速增長,另一部分原因是汽車貸款和信用卡貸款等新型消費貸款產品的增長。
但是,報告也指出,即便如此,中國居民部門的杠桿率水平也還是要大大低于全球主要發(fā)達國家住戶部門平均杠桿率水平,2012年為112%,因此總的判斷是風險不大。
從國際比較來看,中國的居民部門杠桿率偏低,政府部門杠桿率適中,而非金融企業(yè)的杠桿率則過高,構成了中國債務結構的突出特點。
間接融資占總債務比例達65%
報告顯示,2008年之前,我國非金融企業(yè)的杠桿率一直穩(wěn)定在100%以內,全球金融危機后,其加杠桿趨勢非常明顯。其中,資產負債率從2007年的54%上升到2014年的60%,上升5個百分點;其次,非金融企業(yè)負債占GDP比重從2007年的195%上升到2014年的317%,上升122個百分點。
2008-2014年,居民部門債務總額占GDP的比重從18.2%提高到36%,上升17.8個百分點;非金融企業(yè)部門從98%提高到123.1%,上升25.1個百分點;金融部門從13.3%提高到18.4%,上升5.1個百分點;政府部門從40.6%提高到58%,上升17.4個百分點。
加總以上各部門,2014年末,中國經濟整體的債務總額為150.03萬億元,其占GDP的比,從2008年的170%上升到235.7%,6年上升65.7個百分點。
如果剔除金融機構部門,中國實體部門的債務規(guī)模為138.33萬億元,其占GDP的比重,從2008年的157%上升到2014年的217.3%,6年上升60.3個百分點。
其中,非金融企業(yè)截至到2014年末的債務余額為94.93萬億元,非金融企業(yè)杠桿率由2008年的98%提升到2014年的149.1%,猛增51%以上,隱含的風險較大。
非金融企業(yè)部門杠桿率水平相較于美、英、德、日四國為最高。而非金融企業(yè)負債率過高,大部分源于中國的金融結構以銀行間接融資為主,自然提高企業(yè)負債率。截至2014年末,非金融企業(yè)及其他部門的銀行貸款61.8萬億元,占到總債務規(guī)模的65%。
去杠桿的“分子對策”和“分母對策”
報告認為,任何金融危機其實都是債務危機,而全球知名經濟學家曾指出,2008年之前,全球杠桿率的上升主要由發(fā)達國家導致,但自那之后,全球杠桿率的上升主要歸因于發(fā)展中國家。這意味著,發(fā)展中國家可能成為下一場債務危機的主角。
中國作為杠桿率不斷提高的世界上最大的發(fā)展中國家,非金融企業(yè)的加杠桿趨勢必須得到應有的重視。而去杠桿是克服危機、調整經濟結構、促使國民經濟恢復健康不可或缺的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。
報告稱,去杠桿最直觀的方法是從“債務率=債務/收入”的公式出發(fā),去杠桿的方法有“分子對策”和“分母對策”兩類。分子對策的手段包括:償還債務、債務減計、政府或中央銀行承接債務、降低利息支出等;分母對策的手段包括:結構性改革、擴大真實GDP規(guī)模、通過通貨膨脹擴大名義GDP規(guī)模等。
但是,償還債務是去杠桿的基本途徑,用出售資產的方式償債,但是任何減債的方式都有緊縮作用,債務的收縮可能導致GDP的增速降低,其負面效應也不容忽視。而分母對策不會像分子對策那樣立刻見效,卻是治本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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